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1月3日电(记者邓华宁)记者从江苏国税部门获悉,该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去年10月1日试点以来,两个月共减税22.36亿元,试点纳税人减税面超过95%。其中,制造业减税明显、受益较大。 据介绍,自去年1月1日上海先行试点“营改增”以来,江苏省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票抵扣42.95亿元,其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、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、批发业、电信和卫星传输服务、计算机通信、燃气业、汽车制造业、装卸搬运和运输业、设备制造业等10个行业抵扣额居前,共抵扣26.19亿元,占抵扣总额的60%以上。 统计显示,截至去年12月18日,全省共有14.53万户纳税人纳入“营改增”试点范围,其中一般纳税人2.78万户,小规模纳税人11.75万户。两个多月来,全省试点纳税人申报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14.98亿元,换算成投资额103.10亿元,设备更新与扩大投入呈加速趋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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