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税务师事务所:
1月29日,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》(税总函[2014]52号),对注册税务师行业报表填报的有关事项做了进一步调整和明确,现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执行,并提出以下意见:
一、报送方式
各税务师事务所登录“江苏省注册税务师行业信息化管理系统”(网址:http://jszs.taxcom.cn/login.jsp)进行填报。(由于总局报表变动较大,报表模块目前改版中,预计可填报时间在2月20日。)
二、报送要求
各税务师事务所必须按照省注税中心下发的《关于转发<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>的通知》(苏注税发[2014]01号)和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》(税总函[2014]52号)规定的填报要求通过系统报送。
三、报送时间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,自2013年度起我省行业报表填报表1-表6上报截止时间为次年2月底前。
四、填报相关培训
为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表填报的规定和要求,做好我省行业报表填报各项工作,省注税中心将会同省税协于近期举办一期报表填报培训班,如部分事务所操作人员确需参加培训的,请将需参训人员名单于2月17日前报省注税中心制度监管科,邮箱:jssxzdjg@126.com,电话:025-83108348。具体培训地点、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。
参训人员报名表
五、上述通知事项在执行过程中,如有问题,请与省注税中心联系,联系电话:025-83108348;咨询QQ群:4510857。
江苏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
2014年2月12日 |